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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包申请3C证书办理要求和时间

发布:2023-08-29 11:42,更新:2024-05-17 08:00

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和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CCC认证规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2.1 政策调整告知:



2.1.1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要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



2.1.2 本规则适用范围内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即将进行CCC认证管理,认监委新版CCC目录发布后,CQC将不再颁发对应的CQC自愿认证证书。



2.2 规则修订关键内容:



2.2.1 认证依据标准由GB 31241-2014修改为GB 31241-2022,CQC1161-2022标准被删除。



2.2.2 调整了认证单元划分要求和送样原则。



2.2.3 更新了认证模式3证后首次检查的时间,调整为获证后6个月内进行。



2.3 执行新版标准要求:



2.3.1 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可以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



2.3.2 自2024年1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3.3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以自愿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完成相关测试工作,Zui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暂停或撤销。



2.3.4 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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