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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SVHC法规测试内容以及办理条件

发布:2023-05-24 13:55,更新:2024-05-05 08:00

欧盟在2007年制定了关于化学品安全的规定REACH,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于2008年后续出台了SVHC法规,即“有害物质候选清单”(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该法规目的是对欧盟境内生产、进口、销售的化学品及制品进行测试,判断是否含有SVHC物质,以达到监管的目的。

SVHC物质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影响人体内分泌系统、致癌、致畸产生危害的物质。目前SVHC清单包含超过200种物质,在清单内物质占据超过0.1%的,需要进行特别标示。而在2021年1月发布的候选物清单中,3种草胺、3种二苯醚、3种自由基属于新的SVHC物质,总清单数量达到174种。

对于相关企业,如需要将化学品及制品销售至欧盟市场,或其物质含量超过特定阈值时,需要对化学品进行SVHC测试申请。一般申请程序如下:

办事内容办理步骤
1.委托检测机构或内部实验室进行测试在委托前仔细了解并确认检测机构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提交样品及申请材料。
2.化学品测试在检测机构或企业实验室进行化学品测试。
3.申请测试结果认证测试完成后,需要申请认证机构对测试结果进行认证。
4.提交审核向指定机构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5.取得认证审核通过后,取得SVHC认证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SVHC测试申请需要重新检测,是否含有新的SVHC物质,确保生产类型和物质新旧下旬的相关性,并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以进行更加精细的化学品检测。而SVHC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并需要进行周期检测以及再次认证。

欧盟SVHC法规测试的目的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有效预防SVHC物质造成的危害。相关企业在进入欧盟市场时需要注意SVHC物质的检测,并按要求进行认证,确保相关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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