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指令EU2017/2102办理收费
欧盟ROHS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以及(ROHS2.0指令EU2017/2102)的实施。
关于欧盟ROHS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和ROHS2.0指令EU2017/2102:
根据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的ROHS2.0指令(EU) 2015/863,对限用物质清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四种邻苯二甲S酯,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欧盟 ROHS2.0(EU) 2017/2102为欧盟于2017年11月21日发布的RoHS 2.0附录III的新修订指令;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制物质清单 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
汞 (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 VI)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S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S甲B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S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S二异丁酯(DIBP) 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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