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毯CE认证指令以及办理要求
电热毯CE认证检测标准
EN60335-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性 第1部分:一般要求
1. 2014/35/EU 低电压(LVD)指令:适用于设计使用于电压交流50V~1000V和直流75V~1500V 用于消费和专业用途的各种家用电热毯。
2. 2014/30/EU 电磁兼容性(EMC)指令:新投放于欧盟市场的产品(含远程销售),包括欧盟制造商新生产的产品以及从第三国进口的新产品或二手家用电热毯。
3. 2009/125/EC 与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指令(ErP):与能源有关的家用取暖电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包括可以独立进行环保性能评价的内置零部件和配件。
4. 2011/65/EU 电气电子设备限制使用有害物质(RoHS):所有家用取暖电器产品(例如电热毯,电暖器)。
注:若一个产品同时属于一个以上的欧盟相关产品指令类别,则必须满足所有对应的产品指令中所规定的要求,才能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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